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云南省教育厅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我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云发改物价〔2016〕1077号)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云南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云发改价格〔2021〕210号)等文件规定,结合办学成本和学院发展实际情况,拟调整学费收费标准。调整后的学费收费标准为:文学、教育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、理学、工学、农学7类学科学费收费标准为21,000元/生/学年;艺术学学科学费收费标准为28,000元/生/学年。
学院严格履行了办学成本测算、近三年收入支出情况公示、公开征求意见、校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。学院将严格执行“老生老办法,新生新办法”的收费原则,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,对新生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,2021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学生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。
特此公告。
昆明文理学院
(原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)
2021年5月13日